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新冠肺防控领导小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4-10-31
关于成立新冠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
为切实落实中央、省、市各项防疫措施,确保公司安全度过疫情,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产正常进行,经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,成立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小组)。
组 长:刘 飞
副组长:张红军 刘贤根
组 员:防控保卫组:何诗好 何书培
环境消杀组:刘 超 戴玉萍
疫情宣传教育组:张爱兵 沙佳峰
防护用品保供组:刘 云 王 倩
人员回流统计组:张志平 黄丽华
每日诊断隔离组:顾超宇 曹苏华
食堂食品安全组:刘贤根 赵贵荣
各小组具体分工如下:
疫情防范领导小组
组 长:刘 飞
职 责:组长是病毒防范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了解和掌握事件情况,组织防范工作。密切关注有关政策措施和疫情动态,带头学习疫情防控知识,科学认识、积极宣传疫情防护常识,树立必胜信心。
副组长:张红军、刘贤根
职 责: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开展病毒防范工作。
防控保卫组
组长:何诗好 组员:宋辉
职责:负责协调好进出厂员工的管理,保障门卫处体温监测点、消毒点,确保所有进入厂内的员工佩戴口罩、测量体温、双手和衣物消毒杀菌。确保外来人员或政府检查人员,严格遵守管控措施,其他无关人员,严禁进入公司大门。
环境消杀组
组长:刘 超 组员:戴玉萍
职责:落实环境消毒杀菌区域及负责人职责,每天督促检查各区域负责人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,严格按照消毒措施,安排人员对食堂、办公区、质检楼、各车间、仓库和污水站区域进行酒精喷雾消毒,并做好消毒记录。
疫情宣传教育组
组长:张爱兵 组员:沙佳峰
职责:宣传疫情防控知识,做好舆论引导工作,教育引导职工通过权威部门、主流媒体和官方网站获得和宣传疫情防控信息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不转发任何未经权威机构和权威媒体认证的疫情信息,自觉制止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。
防护用品保供组
组长:刘 云 组员:王倩
职责:保障一次性口罩、消毒酒精、双氧水、次氯酸钠溶液的供给,跟踪仓库库存,提前做好采购计划,及时跟踪采购进度。提前预判物资供应到货时间,遇到紧急情况时,及时向公司反应,总经理直接审批购买。
每日诊断隔离组
组长:顾超宇 组员:曹苏华
职责:对现有在职员工,做好健康跟踪登记,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,及时就医,及时排除患有新型肺炎的可能,一旦发现疑似新型肺炎, 拨打启东防疫部门电话,请专业人员对疑似病患进行确认,公司其余人员进行医学隔离观察。
员工回流统计组
组长:张志平 组员:黄丽华
职责:未返启的员工,建立跟踪档案,每日汇报本人及家属的健康情况,本人或者家人有发热症状、在高风险地区的员工,全部暂停回公司,上班时间另行通知。具体按附件执行。
食堂食品安全组
组长:刘贤根 组员: 赵贵荣
职责:负责对每日公司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,监督食堂卫生状况。
在防疫防控大局面前,小组要求公司全体员工无条件服从各项防疫防控指令,对违反相关防疫防控措施的人员视作严重违反公司纪律,做
第一类:对来自境外(含港台)的人员,执行“14 7 7 28”管控政策。对来自澳门的人员,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,体温正常,可有序流动;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,由专班闭环转运至目的地进行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流动。
第二类: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、与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(含无症状感染者)有轨迹交叉的人员,落实“14 7”管控措施。
第三类:对14日内有确诊病例(含无症状感染者)所在县(市)区(直辖市为街道)旅居史的非第二类人员,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并进行7天(自离开疫情所在县区之日起)严格健康监测,强化核酸检测(第1、3、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)。健康监测期间须做到“六不得”(下同):①不得搭乘公共交通;②不得聚餐;③不得外出观影、观戏、观展;④不得会客、参加聚会和讲座等人群聚集性活动;⑤不得前往商场超市、办公楼、餐厅、游乐场等人群聚集场所;⑥不得前往影剧院、棋牌室、ktv、剧本杀、密室逃脱等密闭环境等。
第四类: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(直辖市为县区)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非第三类人员,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核酸检测,核酸检测阴性的可有序流动。如该人员在我市旅居,进行7天健康监测,并在进入我市72小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(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)。
第五类:对我省明确的疫情较大较严重的地区(目前为天津等地),相关地区解封后:(1)对在中高风险地区解除封闭管理、持有解除隔离管控证明的来通返通人员,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,第1、3、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;(2)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(市)区的低风险区来通返通人员,有出行证明的,进行7天健康监测,同时落实抵通后即时就近检测及72小时之内的两次检测(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);(3)对本轮疫情中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县(市)区来通返通人员,参照第四类人员管理。
第六类:其他省外来通返通人员,抵通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。
以上六类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,并规范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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